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暨同意事項
臺灣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辦理「財金代繳代發業務專用憑證註冊申請」乙事,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為保障您的正當權益,請務必詳閱以下所述事項:
● 蒐集之目的:財金代繳代發業務專用憑證註冊申請。
● 個人資料之類別:
● 個人資料之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E-mail、另視個案需求可能需提供身分證號碼、電話號碼等。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憑證到期後 10 年。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 對象:由本公司自行利用,或依法令規定提供予本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第三方。
(4) 方式:本公司將透過數位檔案或實體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 對象:由本公司自行利用,或依法令規定提供予本公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第三方。
(4) 方式:本公司將透過數位檔案或實體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您可透過攜帶證件親臨本公司,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當事人權利規定,包含:
(1) 查詢或閱覽
(2) 製給複製本
(3) 補充或更正
(4) 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刪除。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需、特定目的消失前或未逾保存年限者,得不予刪除。
● 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1) 查詢或閱覽
(2) 製給複製本
(3) 補充或更正
(4) 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刪除。惟因執行業務所必需、特定目的消失前或未逾保存年限者,得不予刪除。
若您未能或無法提供以上個人資料予本公司,將無法辦理註冊申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