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料蒐集目的及合法性依據
依CPS要求進行下列業務:
AP 伺服器數位憑證申請(一六○:憑證業務管理);
客戶管理與服務(○九○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2. 個資蒐集之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電話號碼、Email。

3.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的資料類別除依上開特定目的相關外,您的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如下:
4.1. 期間: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為憑證到期後 10 年。
4.2. 地區:本公司因執行上開特定目的所在之處所。僅會於本國境內進行處理利用。
4.3. 對象:我們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除非取得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持別規定。
4.4. 方式:
(1) 為您建立客戶/會員檔案以便我們管理帳戶。
(2) 以您的各項聯繫方式與您業務聯繫,或向您通知與本服務有關之資訊。

4. 自動化決策及資料剖析說明
我們沒有透過自動化資料整理之方式(如演算法),利用上述之個人資訊,進行資料分析與預測活動。

5. 個資當事人權利
5.1. 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本
您有權查詢您的個人資料或請求閱覽或製給複本,並知悉我們是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5.2. 請求補充或更正
若您的個人資料不準確、不完整或非最新,您有權利進行補充或更正。我們將依據您的要求,更正關於您不準確的個人資料。
5.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1) 您有權請求我們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我們因必要時或另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 在某些情形下,您有權要求我們停止處理我們所持有您的個人資料。我們將依據您的要求,暫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一段時間。但此等權利並不妨礙我們繼續儲存您的個人資料,限制解除前我們會通知您。
5.4. 請求刪除
您有權在以下情形,要求本公司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1) 您認為本公司不再需要持有您相關的個人資料。
(2) 我們基於您的同意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而您希望撤回您的同意,且我們並無其他法律依據可以繼續處理。
(3) 您不再希望我們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向您進行行銷活動。
(4) 您認為我們正在違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5.5. 請求攜出
您有權要求我們以結構化、常用和機器可讀的格式向您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並在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將此類資訊直接傳輸給您指定的另一方。
5.6. 撤回同意
如果您已經同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您可以隨時撤回該同意。惟在撤回同意前所為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的合法性不會受影響。

6. 不提供個人資料相關權益之影響
除法律規定外,您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若不提供,本公司將無法對您提供上開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7. 可向監管機關提出訴願
如您認為關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有違反法令之虞,您也可向個資監管機關 提出申訴。

8. 您行使當事人權利之管道
您可攜帶證件親臨本公司,行使上述當事人權利。

9. 資料保護專責人員
如果您對於本公告或其他關於隱私權管理或本公司使用個人資料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聯絡,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資訊請參閱官網隱私權聲明(https://www.twca.com.tw/priv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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